县林业局简化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流程

07-13 09:34  

为推进“放管服”改革, 落实“扩权强县”、“县市同权”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经省林业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县林业局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于7月12日8时启用新的办件流程,取消市级审查环节,实行“县直报省”。

新的办件流程,全省林业行政审批系统将原申报入口不变。申请人在完成组卷后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或统一受理平台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报材料应予受理,并在二日内完成本级审查流程,直接提交省级窗口,市林业主管部门不再对使用林地项目出具审查意见。但保留市林业主管部门在全省林业行政审批系统的账号,便于事中事后监管,查询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报件资料和审核审批情况。(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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