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文明市民 争当文明典范”倡议书

2022-08-06 09:35  

“争做文明市民 争当文明典范”倡议书

市民朋友们:

今年是我市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关键之年。争做文明市民,争当文明典范,共建美好家园,维护城市形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在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倡议:

一、争当文明行为践行者。模范遵守《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范个人言行,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损坏公物,不说粗话脏话,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乱停乱放,不乱搭乱建,不乱贴乱画,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文明行为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让文明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

二、争当不文明行为监督者。每位市民要敢于向不文明行为说不,争当不文明行为的监督者,城管、交管等部门对破坏环境卫生、损毁公共设施、浪费公共资源、违反社会公德等不文明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媒体对不文明的人和事要加大曝光力度,让不文明的人感到脸红,让不文明事无处藏身。广大市民群众要勇于监督不文明现象,敢于纠正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制止、举报不文明行为,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三、争当文明创建志愿者。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本部门、本单位和社区组织的各种文明创建及社会公益活动;自觉参与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经营、文明服务、文明上网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争当文明健康、简约适度、绿色环保生活习惯践行者;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扶老助残、帮困解难、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活动,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在十堰深入人心,让善行义举在十堰生根开花。

文明没有旁观者,你我都是践行人。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争做文明市民,争当文明典范,同心同德,共创共建,推动十堰城市文明建设再攀新的高峰,努力实现“创成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奋斗目标!

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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