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用心守护蓝天白云

10-13 16:13  

近年来,县财政部局始终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全县高质量发展全过程,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在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管、绩效管理上全力支持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推动全县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加强统筹,支持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集中资金落实重点任务、投入薄弱环节。一是安排资金13782万元用于支持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建设,通过有效支出,支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循环经济发展、能力建设等,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减少源头污染。二是出台鼓励汽车消费优惠政策。出台《关于印发竹溪县鼓励汽车消费优惠政策兑现操作办法》《竹溪县2022年鼓励汽车消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已安排兑补资金379万元,专项用于汽车换新活动补贴工作,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优化政策,发挥引导作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和创新思维,注重发挥财政引导作用,不断放大资金效益,取得良好成效。县财政在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条例的同时,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建章立制,压实保护责任,分别牵头或配合出台了《竹溪县县级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建立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筑牢环境污染防治的第一防线。制定出台了《竹溪县2022年财政工作要点》,专列一项“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明确提出“坚持资金投入同‘两山实践’任务相匹配,集中资金保障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加强管理,提高资金效益。一是加强资金整合。在分配环保资金时,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到环保项目。今年7月份起,进一步打破环保资金既定使用方向限制,统筹用于环保工作,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切实提高了使用效益。二是拓宽融资渠道。积极统筹新增债券资金等支持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降低政府融资成本。三是强化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的相关规定,对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对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进行第三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资金预算安排挂钩。加强与县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以及农村环境整治等资金管理台账,紧盯前期预算、项目储备、资金分配、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快预算执行,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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