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每个公民都应当依法如实报告
旅行史、居住史、体温检测、症状等情况
履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法定义务
自觉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
如发生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疫情尚未结束
防疫不可松懈
我们每个人都应按要求
做好每一次的核酸检测
学习并遵守法律法规
做好防护措施
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
也是对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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