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

12-05 08:56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广大居民切实履行好个人防控责任提醒如下:

一、坚持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不扎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用公筷公勺等良好个人健康卫生习惯。

二、主动配合重点场所防疫措施,主动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卡。

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按要求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四、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个体和群体免疫水平。

五、非必要不出县、不出市、不前往高风险地区;来溪返溪人员主动向属地村(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告行程,主动配合落实相应防疫措施。

六、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串门、不聚会,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县城居民请立即前往竹溪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址发热门诊就医,其他乡镇居民请立即前往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就医。

七、发现自身健康码异常,第一时间向属地村(社区)报备,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防疫部门管理。

八、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通告、健康提示,自觉抵制、积极举报网络谣言和违法信息,不得随意发布、转发、扩散未经证实的消息。

九、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健康监测、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十、对个人瞒报、谎报或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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