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创中心开展《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04-26 09:28  

4月25日,县文创中心联合城关镇东郊社区在祥尔小区开展“条例在心中 文明伴我行”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干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力促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活动现场,志愿者在小区内向居民发放《条例》,现场进行了解读,用实际案例告诉居民条例提倡哪些文明行为,禁止哪些不文明行为。为吸引群众积极参与,现场针对《条例》内容设置了有奖知识问答环节,居民朋友纷纷举手答题、踊跃参加。

现场居民纷纷表示,今后,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努力提高个人文明素养,主动制止各种不文明行为。(刘梅 胡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