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县创文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注重提高思想认识,发挥带头作用。聚焦全县“110”创文工作目标,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同时,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集中学习。同时结合每周一“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培训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夜学和知识测试,努力在学习宣传方面走在前、作表率。
注重创新宣传方法,营造浓厚氛围。将《条例》宣传融入到全县“一周轮值巡查·一线包联网格”创文机制实施中,融入到日常巡查督办整改中,融入到各项主题宣传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指导工作中,引导群众以实际行动践行相关规范。同时,综合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宣传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方式,扩大其内容宣传覆盖面,提升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营造全社会鼓励和促进文明行为的氛围。
注重完善配套制度,确保落实落地。切实履行创文办指导督导职责,结合《条例》内容和本县实际情况,细化工作举措,加快相关基础设施和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舆论监督、投诉举报、教育引导、奖励惩戒等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不文明行为,有“温度”地文明执法,让城市管理更精细,城市文明更给力,城市形象更靓丽。(县创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