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广大城乡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脱贫劳动力作用,近日,县就业局坚持把“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作为重要抓手,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该局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条件,坚持“因需定岗、按需定员、人岗相适”的原则,在本县每个行政村内,至少兜底安置1名脱贫劳动力和“三类人群”就业,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520元补贴给予岗位补贴,促使我县脱贫劳动力和“三类人群”更加稳定就业增收。
逐步完善制度,加强人员监督。加强对已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报送、一月一拨付”制度,并采用全员电话核查、每月报送工作照片的方式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挂名、顶岗、替岗等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予以调整,杜绝虚设岗位。
严格把关补贴拨付,完善补贴拨付机制。各乡镇每月将补贴申报花名册、考勤表、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照片等资金申报材料上报该局审批,按月申报、兑付公益性岗位补贴。截至目前,该局已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517人,已拨付补贴197人71.15万元,涉及15个乡镇95个村,一方面实现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和稳定增收,另一方面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环境宜居村庄,助力乡村振兴。(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