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事关教师资格认定

04-07 14:49  

近日十堰市教育局发布《十堰市2024年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公告》,4月10日起开始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确认点安排

春季认定网上报名时间:4月10日15:00-4月20日15:00。

现场确认时间:4月19日—4月26日(有效工作日),汉江师范学院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以本校通知公告时间为准;

现场确认地点: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有效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资认定机构(具体地址见附件一,市教育局不受理个人材料报送)。

受理各县(市、区)教资认定机构申报材料时间以各县市区报送材料时间为准。

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各级认定机构根据认定权限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申请人的申请。

学历标准

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和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即: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应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话要求

高中中职阶段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体检标准

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申请人须在十堰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医院(见附件二)进行体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三),体检表须一张正反打印,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符合教师身体素质条件的要求,且鉴定结论为合格;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体检项目漏检、漏填,体检项目无医师签字、盖章不齐全、无医院明确结论、无体检日期均为无效体检结果,均不予认定)

申请认定方式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在我市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网报时,申请地类型选项,选择“湖北省”“十堰市”;认定机构选项,申请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十堰市教育局”;确认点选项,选择户籍地、有效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资认定机构(例如: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为丹江口市的,选择“丹江口市教育局”;现场认定机构具体地址见附件一)。

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堰市(县、市区) 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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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体检规定医院

湖北省教师资格

申请人员体检表(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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