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和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城镇化建设。我县出台政策对“七类群体”购房给予奖补,一起来看看。
奖补房源一览
房源有限,先到先得
实施时限和范围
实施时限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在此期间购买公开房源库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进城农民、医务人员、教师、生育二孩及三孩家庭、来溪人才、企事业单位团购、地质灾害危险区和生态敏感区避险搬迁对象等购房户。
奖补政策如下
一、支持农村居民进城购房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在此期间购买公开房源库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竹溪县农村居民,进城购房每套奖补20平方米。
咨询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17671112245
二、支持教师购房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在此期间购买公开房源库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竹溪县教育系统在职在岗、离退休教职工,竹溪县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特聘教师,县域外到本地乡村学校支教满1年的教师,学校聘用在职在岗二年以上的代课教师(不含外包外聘人员、校外培训机构),购房每套奖补20平方米(不与其他奖补项目叠加)。咨询单位: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19-2731164
三、支持医务人员购房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在此期间购买公开房源库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竹溪县县域内公立卫生医疗机构、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在职在岗及退休职工,购房每套奖补20平方米(不与其他奖补项目叠加)。咨询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19-2726179
四、支持二孩及三孩家庭购房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在此期间购买公开房源库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登记在本县,2016年1月1日后政策内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新生儿户籍登记在本县,生育二孩的家庭每套奖补20平方米、生育三孩的家庭每套再奖补10平方米(不与其他奖补项目叠加)。
咨询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719-2726179
五、支持人才购房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在此期间购买公开房源库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按照人才引进程序全职引进到竹溪工作的大学生,工作满3年在竹溪购买首套房的,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万元、“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6万元,其他全日制一类本科生4万元、非一类全日制本科生2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咨询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18372607532
六、鼓励企事业单位团购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在此期间购买公开房源库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企业事业单位团购房人员给予购房补贴,凡团购10套(含10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每套一次性奖补2万元。咨询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19-2726467
七、鼓励地质灾害危险区和生态敏感区避险搬迁对象购房
1、搬迁补助政策。对无条件将旧宅基地(含继承宅基地)交由属地村民委员会收回的,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业局(林场)负责本辖区内的搬迁群众旧房拆除复耕、补助资金兑付等工作。对搬迁群众按照原房屋结构和面积进行补助,砖混结构补助标准不低于75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不低于500元/平方米;土、石木结构不低于350元/平方米。对进入县城安置的,无过渡性安置政策,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业局(林场)核算补助费用,不发放到户,直接纳入进城安置群众的购房款,统一核算。
2、进城购房奖励政策。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在此期间购买公开房源库商品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搬迁群众,自签订购房合同起,三年内不能入市,每套房屋基础奖补20平方米;在2016年1月1日后政策内生育二孩、三孩家庭,新生儿户籍登记在本县的,生育二孩每套奖补25平方米、生育三孩每套奖补35平方米。
3.土地流转政策。搬迁群众原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保持不变。自愿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流转的,支付流转费用。
4.配套鼓励政策。叠加享受《竹溪县农村居民、医务人员、教师、二孩三孩家庭、人才等五类群体进城购房奖补若干措施》中配套鼓励政策。
咨询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15926193002
配套鼓励政策如下
一、就业奖励政策
购房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个人一次性1000元就业补贴。外省首次来我县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兑现)
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符合条件的购房创业人员,可以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40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兑现)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返乡创业人员5年内在本地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3人及以上的,给予2000元至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已享受过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除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兑现)
四、教育保障
进城购房的农村居民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可进城入学、就近入学;并可享受每年1000元的专项教育补贴。(县教育局认定、县财政局兑现)
五、家电优惠
在商务部门备案的以旧换新指导价基础上,再优惠5%-10%,同时参与以旧换新优惠活动。(县科经局组织)
六、家装优惠
组织装饰企业开展大宗装修材料、主要耗材团购厂家直销活动,组织家装让利优惠(发放家装优惠券)活动。(湖北昶禾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兑现)
七、金融保障
加强住房贷款政策宣传,落实公积金住房贷款、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政策,组成现场服务专班,为购房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竹溪监管支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