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进一步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充分发挥政策解读的“杠杆效应”,更好推进政策落实落地,切实帮助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精准掌握“属于自己”的政策信息,即日起,县营商办、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开设全媒体专栏《局长说政策》,邀请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市场主体、广大民众关心的政策进行解读,敬请关注。
今天的《局长说政策》邀请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人,就商贸领域促消费政策进行解读。
记者: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如何推进的?
消费活、商贸兴、百业旺。今年以来,县科经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主要包括六大类:
一、家电以旧换新
补贴时间:自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补贴范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视机、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热水器(含壁挂炉)、电脑(含笔记本、台式机)等家电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
1、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补贴20%,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补贴15%;
2、每位消费者最多可领取8张券,每类产品可使用1张券;
3、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4、对酒店、宾馆等团购企业补贴标准不变,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补贴件数暂不设限;
5、8月10日前参加活动的消费者,按原有政策享受补贴。
二、家装厨卫“焕新”
补贴时间:
自2024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
补贴范围:
补贴产品类别将原来对23类厨卫产品的补贴扩大到51类。
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厨卫类产品,按照产品支付价格的20%享受立减补贴,单个消费者可在线下和各线上平台享受一次金额不超过2000元补贴。
三、家装“焕新”
补贴时间:自2024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
补贴范围:
含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厨柜等各类家装产品补贴。
补贴标准:
交易分档区间分七档定额立减,单笔消费满1000元减200元、单笔消费满3000元减600元、单笔消费满5000元减1000元。
单笔消费满1万元减2000元、单笔消费满3万元减6000元、单笔消费满5万元减1万元、单笔消费满10万元减2万元。
申领方式:
消费者进入微信小程序“湖北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实名认证,在“绿色家电”“智能厨卫”功能模块进行资格申领,领取后根据需要到线下平台使用及核销。
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从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湖北省消费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单个消费者消费1500元(含)以上,每辆车补贴500元,其中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每辆车补贴600元。
五、汽车报废更新(湖北省内汽车销售企业均可参与)
补贴时间: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补贴标准: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5万元。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2万元。报废机动车需于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之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六、汽车置换更新(湖北省内汽车销售企业均可参与)
补贴时间:
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补贴条件:
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湖北号牌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在十堰市内购买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新车并在湖北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可申请补贴;活动期间,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补贴标准:
新购燃油乘用车的,按照省定补贴标准,对购车含税价格6万元至10万元、10万元至20万元、20万元以上分档给予0.7万元、1万元、1.3万元补贴。新购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省定补贴标准,对购车含税价格6万元至10万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20万元(含)以上分档给予0.8万元、1.2万元、1.6万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