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榜样丨黄敏:以“老黄牛精神”践行为民初心

2024-11-08 10:45   文明竹溪  

二十一年来,他用脚步踏遍所辖乡镇的每个村落,用接地气的方式把党的政策和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心坎里,用真情做实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化解民间矛盾与纠纷2000余起,先后荣获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十堰市第二届新时代“最美普法个人”、十堰市“八五”普法中表现突出个人等二十余项殊荣称号,他就是城关司法所所长黄敏。

百姓身边的“解忧人”

2003年,黄敏从桃源乡土管所调动到天宝乡任司法所所长。面对全新的工作,为尽快适应工作需要,增强自身的法律素养,他自费购买法律典籍,通过自己的不断学习和向老同志虚心请教,最终成为人们口中的“金牌调解员”。

2004年3月的一个早晨,天刚蒙蒙亮,外面还带着一丝丝寒意,家住天宝乡老庄子村村民张某哭哭啼啼地找到司法所,声称自己丈夫出门打工几年没有联系,现在孩子病了也没有钱治疗,想请司法所代写一份诉状,要和丈夫离婚。黄敏刚入行不久,面对这样的问题也不知道如何解答,就及时跑到天宝乡法庭取经。黄敏还找到村委会,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了在外务工的丈夫,把他妻子的诉求对他进行了利弊权衡,让其回家,同时又对张某进行耐心细致的情感疏导。司法所黄敏同志还联系大峡电站项目指挥部,为张某丈夫申请了一个岗位,通过不懈的努力,终于让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最终破镜重圆。2005年12月11点多,在调解天宝张某煤矿意外补偿纠纷中,黄敏骑着摩托车到村委会后,手脚冻得失去了知觉,然后又翻山越岭,走15公里小路赶到事故现场。到达现场他不顾疲劳立即投入工作中。经过5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此时天已大亮,回到司法所时,头上结了一层晶莹的白霜。

2016年5月,黄敏调任至城关司法所工作。城关镇辖19个村(社区),总人口12万余人。面对辖区内社情复杂、矛盾突出的实际情况,黄敏选择主动出击,深入一线,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他的身影。2024年9月,黄敏在廖家河村走访入户时,了解到该村李某在燃放烟花时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致其眼部重度残疾,找经销商和厂家赔偿损失,经销商和厂家相互“踢皮球”。到律师事务所咨询,说要1万余元的律师费,使其望而却步。黄敏主动接手了这起赔偿纠纷,经过调解,李某获得15万元赔偿金。李某为了感谢黄敏的帮助,送给他一笔现金,黄敏说:“我们为群众服务,是不收费的。”二十多年来,黄敏调处民事纠纷1500多件,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调处情感纠纷70多件,让60多个家庭破镜重圆,调解赡养纠纷110件,让200位老人安度“夕阳红”。

普法工作的“排头兵”

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多年来,黄敏深刻认识到:不学法、不懂法,是造成基层矛盾多发的根本原因。为了提升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黄敏主动挑起了普法宣传的重任,成为了辖区群众眼里走街串巷、进村入户的法治“宣传员”。同时,他大胆创新宣传方式,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化法治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生动的事例,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黄敏是一个敢于迎接挑战、善于突破自我的人。他认真总结归纳辖区内多发性矛盾纠纷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并将其编成教案搬进了讲堂,有人称他大脑中装着一本“法律百科全书”。在担任法治副校长期间,他积极走进校园开设公益讲座,以身边鲜活案例为切入点,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受害者、施暴方、学生、家庭、社会等多个角度深入剖析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并指导学生应对校园欺凌问题。

自2018年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启动以来,黄敏主动加入到新时代文明实践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成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最积极、最得力的志愿者。白天和工作日要忙于日常工作,群众也要忙自己的事,他就利用晚上和周末休息时间,到社区、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特别是2023年到2024年,他基本上每周参与两场次以上法治宣讲活动。此外,他还组织参与了镇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与镇团委、镇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法治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等法治文化活动,把与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自2016年以来,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800余场次,参与业务培训100余场次。通过他的不懈努力,辖区内群众的法治意识得到了显著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迷途回归的“引路人”

城关镇司法所现有80名社区矫正对象和194名安置帮教对象。黄敏通过不断学习总结,探索出一套“因人施策、依法管理、精准帮扶、人性感化”的教育方法。“用真情教育感化,用真心排忧解难,让矫正人员重拾信心、回归社会、重塑人生。”黄敏道出了自己的心愿。

2017年9月的一个深夜,城关镇一个社区矫正对象刘某不听管教,拿菜刀要砍死自己的母亲。黄敏听到电话里急促而悲切的声音,丢下两个已经熟睡的未成年孩子,立即跑到社区矫正对象家里。赶到现场时,刘某正拿着菜刀对着他的母亲,惨案一触即发。黄敏一声怒喝,让他把刀放下,并告知他这种行为会带来的后果。黄敏通过晓之以法、动之以理,终于使刘某思想稳定下来。黄敏回到家里,看到一个孩子半夜起来上厕所找不到自己,在客厅里大哭,黄敏顿时一阵心酸涌上心头,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出来。

2022年,李某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缓刑三年,来到城关司法所接受矫正时,情绪十分低落。作为单亲母亲,她因生活困难和心理负担巨大,表现出强烈的消极情绪。黄敏立即组织帮教小组走访其家庭,仔细了解其生活和心理状况,并为她争取低保和社会救助,缓解了她的生活压力。在黄敏的耐心引导下,李某某逐渐恢复积极心态,思想汇报中开始充满感恩和希望,重拾生活的信念。

20多年来,黄敏坚持“五清”工作法(清期限、清重点、清轨迹、清人员交往、清生活状况),与社区矫正、刑释人员交朋友、常联系,定期回访、谈心,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鼓励并帮助他们积极融入社会;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引导回归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真心实意帮助回归人员重返社会,重新走上工作岗位……确保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矫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或脱管漏管。

黄敏作为一名新时代基层司法工作者,牢牢扎根基层,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到基层司法工作的全过程,倾力办好涉及群众利益的每一件“小事”,架起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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