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汤鹏 通讯员 沈新)2月1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力波、唐秉勇、彭志强、万克非出席会议。副县长李芳,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对县政府工作部门202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工作评议,会议决定了人事任免。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交流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
会议认为,审议通过的《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落实了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突出了政治站位,坚持了守正创新,聚焦了工作重点。安排的7个方面内容,60项重点工作任务,是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任务书”,做好2023年的人大工作,必将为融入和服务十堰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全省山区“乡村振兴先行区、绿色发展示范县”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对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促进县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推动竹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将常态化地开展述职评议工作,让人大代表进一步了解部门的工作,形成有效监督,共同支持和帮助政府部门把工作做得更好;被评议部门要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见,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履职为民。